这就是信用的“美妙的”交错联系。农村的存款人以为自己只是在他的银行家那里存款,并且以为银行家贷款,总是贷给银行家所认识的个人。他决没有想到,这个银行家会把他的存款交给伦564敦一个汇票经纪人去支配,对于这个经纪人的交易,他们两个都丝毫也不能控制。
我们已经看到,象铁路建筑那样大的公共企业,因为股东所缴纳的款项在实际使用前总会有一段时间留在银行手里,由银行支配,所以也能暂时使借贷资本增加。
但是,借贷资本的量和通货的量是完全不同的。我们这里所说通货的量,指的是一个国家内一切现有的流通的银行券和包括贵金属条块在内的一切硬币的总和。这个量的一部分,构成银行的数量不断变动的准备金。
“1857年11月12日<1844年银行法暂停执行的日期],英格兰银行包括一切分行在内的准备金总额,只有580751镑;同时存款额为2250万镑,其中约有650万镑为伦敦各银行家所有。”(银行法,1858年第LVII页)
利息率的变动(撇开较长时期内利息率的变动或不同国家利息率的差别不说;前者由一般利润率的变动决定,后者由利润率之间的差别和信用发展上的差别决定),取决于借贷资本的供给(假定其他一切条件,如信任的程度等等,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取决于以货币形式,即以硬币和银行券形式贷出的资本的供给;这种资本和产业资本不同,后者是通过商业信用以商品形式贷给再生产当事人自己的。
但是,这种借贷货币资本的量,终究不同于流通货币的量,并且是不以后者为转移的。
例如,如果20镑每天贷出五次,那末就有100镑的货币资本被贷出,这同时还意味着这20镑至少已经四次作为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执行职能;因为,如果没有购买和支付作为媒介,它就不会565至少四次代表资本的转化形式(商品,其中也包括劳动力),从而不会构成一个100镑的资本,而只会构成五次各20镑的债权。
在信用发达的国家,我们可以假定,一切借贷货币资本,都以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和贷款人手里。这个假定至少对整个营业来说是适用的。此外,在营业兴旺时期,在真正的投机尚未盛行之前,由于信用容易取得,信任日益增长,所以流通职能的大部分,则由简单的信用转移来执行,而无须金属货币或纸币介入。
在流通手段量较小时,是否就能有巨额存款,仅仅取决于:
1.同一货币所完成的购买和支付的次数;
2.同一货币作为存款流回银行的次数。它反复执行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是通过它重新转化为存款来完成的。例如,一个零售商每周把货币100镑存到银行家那里去;银行家用它来支付工厂主存款的一部分;工厂主把它支付给工人;工人把它付给零售商;零售商重新把它存入银行。因此,零售商存入的100镑,第一,是用来支付工厂主的存款,第二,是用来支付给工人,第三,是用来支付给零售商自己,第四,是用来作为这个零售商的货币资本的另一个部分存入银行;所以,经过二十周后,如果他自己没有动用这笔存款,他就已经用这100镑在银行家那里存入2000镑了。
这个货币资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闲置不用,只有从银行准备金的流入和流出中才能看出。因此,1857年任英格兰银行总裁的魏格林先生得出结论说,英格兰银行的金是“唯一的”准备资本:
(第1258号)“照我看来,贴现率事实上决定于国内现有的闲置资本的总额。闲置资本的总额,则由英格兰银行的准备金所代表,这种准备金事实上就是金准备。因此,当金流出时,就会使国内的闲置资本的总额减少,从而使566余下的部分的价值提高。”——(第1364号)[纽马奇:]“英格兰银行的金准备,实际上是国内整个营业借以进行的中央准备或现金贮藏……经常影响这种贮藏或准备的是外汇率。”(《银行法报告》1857年)
进出口的统计材料,可以说明现实资本即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积累的规模。这些统计材料不断表明,对于英国工业的以十年为一周期的发展时期(1815——1870年)来说,前一个繁荣时期在危机以前的最高点,每次都作为下一个繁荣时期的最低点而再现出来,然后又上升到一个高得多的新的最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