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三夜里九点四十,李扬从城东回来,把两张纸铺在台子中间。
“经侦上午回的话。”他说,“辛立本那张卡,礼拜二下午两点五十一在城东一台取款机上取了两千。三点零六又划走六十,收单是一家通讯代办点,跟那台取款机隔一条街。两笔走完,卡上剩八块四。”
“我下午过去了。”李扬把底下那张翻上来,“三点十一,同一个身份证在那家店登记了新号。”
“旧号呢。”
“就是上礼拜六我打给他的那个。”李扬说,“关机。”
“柜台上那个人记得他,笔录做了。”他又说,“他先问能不能不拿证办。人家说不行。他出去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又进来把证掏了出来。”
“新号打过什么。”傅雪蘅问。
“就一个号。”李扬说,“函下午从那儿就发了,详单夜里回的。礼拜二下午三点十七头一遍,到今天夜里四十四遍,都没接通。”
“那个号是谁的。”
“三年前八月开的户,机主一块儿问的,登记人不是辛立本。”李扬说,“马蹄乡另一个村的,七十一岁。同年十二月停机,到今天没再登记过。”
苏晓棠把笔搁下了。
“第四个。”
“拘留证今晚报上去。”傅雪蘅说。
“按哪一条写。”苏晓棠问。
“有毁灭证据、串供的可能。”韩东升说,“取空卡、换号、两天四十四遍找同一个人,三样写在一处。”
“他要是找不着人呢。”李扬说。
“找不着才要抓。”傅雪蘅说,“他找着了,我们就晚了。”
礼拜四早上七点四十,苏晓棠把那份说明写完,推到台子中间。
“上礼拜六他是证人,今天要按嫌疑人带走。”韩东升说,“中间这一段,程序上得有个交代入卷。”
傅雪蘅从头看到末一行,在底下自己添了一句,“礼拜六是我让他走的”,才签字。
“其实这一句可以不写。”韩东升说。
“写上。”
九点二十,城东,老纺织厂家属院。三零二在三楼东头。
“在家。”房东两只手插在袖子里,“早上六点多他提着个编织袋下楼,走到楼门口又提上去了。”
“这两年他跟你提过要搬没有。”韩东升问。
“没提过。上个月的房租还是他自己送上来的。”
“搜查得有见证人。”韩东升说,“你跟着上去。”
门开了一条缝。
“辛立本。”韩东升把拘留证举到他跟前,从头念到尾。
辛立本把眼镜摘下来擦了擦,又戴回去,把门拉开,在底下签了名,捺了指印。
“进来吧。”
“人身跟随身的东西现在搜。”韩东升说,“执行拘留遇上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屋里别处一样不动,等证下来再进。”
编织袋在门后头靠着。苏晓棠戴上手套解开袋口,拿一样报一样,李扬在本子上记。里头是两件衣服,一双胶鞋,还有个塑料袋,装着身份证、一张银行卡、现金一千八百二。辛立本上衣口袋里还有一部手机,一并入了清单。
清单递过去,房东先签,辛立本跟着签完,把笔放下了。
“那三个名字,又不是我写的。”
韩东升把本子翻开,一个字一个字记下来,添上时间,合上。
下楼的时候傅雪蘅在楼门口站着。辛立本走到台阶上,看见她,站住了。
“礼拜六是你让我走的。”
“是。”傅雪蘅往边上让开半步。
十点四十回到市局。韩东升把本子翻开,摆到台子中间。
“这一句是他自己说的。到今天为止,没有人跟他提过那三张委托书。”
周正堂把老花镜戴上,凑近看了那一行,看完又摘下来。
“他说的是三个。”
“手机上的拨出记录先取了一份。”李扬说,“今天早上他又打了三遍。六点四十七、七点二十六、八点零二。”